政協武漢市委員會聯系委員制度
時間:2014-07-28
(2013年11月22日政協武漢市十二屆14次主席會議通過)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與政協委員的聯系,不斷規范和完善市政協委員服務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政協委員在本職崗位上的帶頭作用、政協工作的主體作用、界別群眾中的代表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笫二條 聯系委員工作在主席會議的領導下進行,聯系對象為全體市政協委員,聯系委員的主體為市政協主席會議成員、市政協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
聯系內容
第三條 通報有關工作情況;聽取委員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市政協工作的意見、建議;了解委員思想、工作、學習、生活情況,以及委員履行職責、聯系界別群眾情況。
聯系方式
第四條 走訪制。主席會議成員與相關專門委員會、界別負責人共同走訪看望委員。
第五條 約談制。主席會議成員就有關問題定期或不定期與委員約談,聽取意見,交流思想;委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通過所在專門委員會預約與聯系委員領導面談。
第六條 接待日制。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五上午為主席會議成員接待日時間,主席會議成員輪流值班接待委員來訪。
第七條 聯系委員領導通過參加界別活動、座談會、懇談會、電話、信函以及電子郵件、微信、微博、視頻交流等方式,保持與委員的經常性聯系。
聯系分工
第八條 主席會議成員聯系市政協常委和委員,其聯系常委、委員分工安排由委員工作委員會會同辦公廳、專門委員會提出,報主席會議審議通過,委員工作委員會綜合協調,辦公廳及相關專門委員會組織實施。主席會議成員接待日相關組織工作由辦公廳負責。
第九條 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參與所在專門委員會聯系委員工作;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負責聯系本專門委員會委員。各專門委員會及工作處負責組織實施本委員會聯系委員工作。
第十條 駐會副秘書長按工作分工負責協調聯系委員工作。機關有關處室負責人作為領導聯系委員的聯絡員。
聯系要求
第十一條 堅持“團結、民主”兩大主題,政協領導在聯系委員的過程中,要認真做好團結工作,交流思想、增進感情,共同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
第十二條 對委員反映的一些重要的或帶有某些傾向性的問題,及時整理成文字材料報送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委員個人生活和工作中的一些實際困難,認真協調解決;切實做好維護委員合法權益工作;及時向委員所在單位通報政協有關規定和委員在政協履行職責情況。
第十三條 聯系委員工作列入專門(工作)委員會和機關年度績效目標考核內容,各工作處要做好聯絡協調工作,保證本屆內每位常委被聯系不少于兩次、每位委員被聯系不少于一次。
第十四條 委員工作委員會每年對聯系委員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并將綜合情況報告主席會議。
(武協字〔2013〕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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